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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将协调公安城管执法进小区

作者: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日期:2016/10/30 点击次数:1677

 

 

   为大幅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条例》,将协调城市管理、公安等诸多部门,落实执法管理进小区,对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据了解,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安徽省即刻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物业服务提升”行动,重点围绕住宅室内装修、违章搭建、毁绿种菜、违章停车、小区治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退管、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展开集中治理,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根据《条例》,要求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诸多部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落实执法管理进小区,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行为。

    《条例》明确指出,把业主的评价意见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建立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坚决淘汰信誉差、服务水平低的企业,抓好物业管理规范化示范项目创建,力争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物业服务项目和物业服务品牌。

    同时,要求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搭建物业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推进智能楼宇、智慧物业建设,促进物业服务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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