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延续近年来的惯例,教育部在近日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继续要求高校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在6月底,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两校四川招生组则因为招生事宜,在微博上展开一场招生“骂战”,引发公众对高校招生的热议。
【禁令】
教师不得替考生填志愿
据记者梳理发现,除上述传统的禁令,今年《通知》较去年还增加了多条针对高中学校和老师的“红线”。
例如,《通知》要求,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监督】
零容忍曝招生违规违法
根据《通知》部署,今年,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继续成立录取督察组外,教育部还将开展专项检查,检查范围涵盖有关省(区、市)和高校执行国家高考加分政策及自主招生、艺术类及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及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情况。
与往年相比,此次《通知》还特别强调,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支持、配合教育部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处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法问题。
除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外,《通知》还首次提出“曝光一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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