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影厂家属院住了14年的周女士,感到整套房屋存在设计缺陷,为了弥补房屋采光和通风的瑕疵,近日,她在自家墙上凿开一个大洞,加开了一扇窗户。原本以为从此可以变得明亮通透起来,可邻居们和物业公司都不答应了,认为周女士的行为有损楼体安全,并对她采取了停电的强硬措施,督促她整改。
“房屋的设计存在缺陷,卧室的通光性特别差,基本全天见不到光,像拉了窗帘似的。”周女士说,当时她就向房屋的设计方提出诉求,希望能够给这间不见光的房子重新开一个窗,对方给周女士开具了一张证明,表示周女士的建议在技术上有一定的可行性,具体是否施工、如何施工需要由房屋的所有单位批准执行。拿着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周女士在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报备,却一直没有进行“墙面开窗”的施工。直到去年,周女士请来工人动工,刚在墙面上破了个皮,就被物业工作人员勒令制止了。
到今年3月22日,周女士再次动工,在北侧卧室东墙上凿开了一个长1米宽0.9米的大洞,并安装了窗框。但是同楼的邻居不淡定了:“这样随意在墙面上打个洞,太不安全了,会对整个楼体造成影响的,要是出了事谁负责?”不少邻居们都跑到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上门劝阻,却被周女士挡在了门外,无奈物业只能断了周女士家的电。物业要求周女士将房屋恢复原貌,周女士认为物业无理,但始终不愿意出面跟物业正面沟通,双方就一直僵持着。对此,小区物业公司主任赵麟解释,业主违规在先,物业多次口头劝阻她都不理,无奈之下只能采取限电的措施,要求她停止对房屋安全进行威胁性施工。但对方始终没有整改,物业公司也很无奈,只能向街道办事处反映,请上级单位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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